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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用外科口罩(10片装)

发布时间:2021-07-06人气:300

图43-外科口罩10片-1.jpg


医用外科口罩产品说明书


【产品名称】 医用外科口罩

【型号规格】17.5cm×9.5cm

【注册人名称】菏泽三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

【注册人/生产企业 住所】山东省菏泽高新区高新技术工业园(马岭岗镇诚信路南王翰林河西邻)

【联系电话】  0530-5053588     

【邮编】274000

【售后服务机构】菏泽三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    

【售后服务电话】0530-5053588

【生产企业名称】菏泽三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

【生产地址】山东省菏泽高新区高新技术工业园(马岭岗镇诚信路南王翰林河西邻)

【生产许可证】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10144号

【注册证/技术要求 编号】鲁械注准20202140219

【产品性能】主要技术指标:1、口罩外观应整洁、形状完好,表面不得有破损、污渍;2、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 95%;3、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。

【产品结构组成】医用外科口罩(以下简称“口罩”)由口罩体、鼻夹、口罩带组成。口罩体由底层、面层和中间层构成。底层、面层材料为卫生级聚丙烯仿粘布、中间层材料为聚丙烯喷丝法制成的高效过滤熔喷布,口罩带为涤纶线和少量氨纶线针织而成、鼻夹为可弯折可定型的聚丙烯制成。产品以无菌或非无菌形式提供。

【适用范围】供临床医务人员佩带,覆盖住使用者的口、鼻及下颌,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、体液、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物理屏障。

【禁忌症】对医用外科口罩所用材质过敏者禁止使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、警示及提示性说明】

1.本产品可供临床各类人员以及普通人员等使用。

2.避免手部接触口罩内侧。

3.包装袋或产品破损严禁使用。

4.不得擅自改变、裁剪本产品。

5.本产品一次性使用,禁止重复使用。

6.使用前应参见使用说明。

7.产品开封后应尽快使用。

8.无菌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请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
9.非无菌产品适用于非保护性隔离要求医疗环境、非特殊净化医疗环境且不适用于无菌操作。

【使用方法】1.打开口罩包装;2.将口罩折叠延展;3.戴上口罩,佩戴舒适,轻压鼻夹,使其贴紧脸部;4.将口罩下端拉至颏下,整理四周以取得大面积的保护效果;5.一次性使用,用后销毁。6.本产品建议使用时间最长为8小时,用后请销毁;7.本产品外层为蓝色,内层为白色,请将白色无纺布面与面部接触佩戴。

【储存条件】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良好、清洁的环境内。

【生产日期】见包装封口处

【生产批号】见包装封口处

【使用期限】二年(经加速老化试验获得)。

【编制日期】2019年06月16日      


图43-外科口罩10片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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