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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用口罩

发布时间:2021-05-19人气:455


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使用说明书


【规格型号】1、结构组成: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由口罩体(底层、面层和中间过滤层)、鼻夹、口罩带组成。

2、划分说明: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根据尺寸不同划分为120mm×70mm、145mm×95mm、175mm×95mm,各规格之间只是尺寸不同,其材质和性能等同。产品以无菌或非无菌形式提供。

【注册人名称/生产企业名称】菏泽三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

【注册人住所/生产地址】山东省菏泽高新区高新技术工业园(马岭岗镇诚信路南王翰林河西邻)

【售后服务单位/联系方式】菏泽三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  电话:0530-5053588
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10144号 

【产品注册证编号】鲁械注准20202140899
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鲁械注准20202140899

【产品性能】1.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%;2.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Δp应不大于49Pa/cm2;3.采用环氧乙烷灭菌,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/g;4.口罩应无菌。

【主要结构组成】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由口罩体(底层、面层和中间过滤层)、鼻夹、口罩带组成。口罩体的底层、面层采用聚丙烯纺粘无纺布,中间层采用聚丙烯熔喷布。口罩配有鼻夹,鼻夹由可弯折的可塑性材料铝塑条制成,口罩带由涤纶和氨纶编织制成。以无菌或非无菌形式提供。

【适用范围】适用于临床各类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,覆盖住使用者的口、鼻及下颌,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、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。

【注意事项、警示】

1. 本产品可供临床各类人员以及普通人员等使用。

2. 避免手部接触口罩内侧。

3. 包装袋或产品破损严禁使用。

4. 不得擅自改变、裁剪本产品。

5. 本产品一次性使用,禁止重复使用。

6. 使用前应参见使用说明。

7. 产品开封后应尽快使用。

8. 无菌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请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
9. 非无菌产品适用于非保护性隔离要求医疗环境、非特殊净化医疗环境且不适用于无菌操作。

【禁忌症】

材料过敏者禁止使用。

【使用说明】

1、洗干净双手。

2、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,打开包装后,从灭菌包内取出口罩。

3、医用口罩要紧贴面部,鼻夹面凸出的一面是外面,相反的一面则是在里面,带鼻夹的一端为上方。

4、分清内、外面,上、下端后,佩戴口罩,将口罩侧边的带子分别带于过耳部。

5、口罩佩戴完毕后,需要用双手压紧鼻梁两侧的鼻夹,使口罩上端紧贴鼻梁,然后向下拉伸口罩,使口罩不留有褶皱,更好覆盖住鼻子和嘴巴。

6.一次性使用,用后销毁。

7.本产品建议使用时间最长为8小时,用后请销毁。

【运输贮存】储存于通风良好、干燥、无有害气体的环境中,远离火源与污染。运输过程中避免阳光直射,防雨淋。

【生产日期/批号】见小袋封口处

【使用期限】 两年。

【标签、包装标识】

       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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